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: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5号令发布了《粮油仓储管理办法》,现予以转发,请各省(区、市)粮食局做好贯彻落实工作。 附件: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 2、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